400-8122-148
诉讼离婚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优秀领域

离婚诉讼在哪起诉?

点击次数:679 次  更新时间:2020-03-30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离婚诉讼一般是原告就被告,在被告所在地起诉,但是特殊情况下,离婚案件也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4008122148
主办单位电话(联系我们):13597954201
咨询微信公众号:湖北南君律师事务所
邮箱:hbnjls@sina.com
公司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文秀街10号中石A栋大楼2号门第5层504室
微信公众账号
Copyright © 2016-2024 武汉安睦家婚姻律师网 All right reserved
备案号:鄂ICP备19029822号-4 技术支持:珞珈学子
×

挂号处 - 我要预约

在线客服
咨询电话
400-8122-148
主办方电话
13597954201

微信公众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