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中止妊娠后,男方可以起诉离婚么?
女方中止妊娠后,男方可以起诉离婚么?
案例
张某与翟某某2019年2月结婚,3月翟某某怀孕,此时工作正好有个升职机会,因担心怀孕影响升职,在未征得丈夫张某同意的情况下,翟某某做了人工流产手术。张某知道后非常生气,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张某可以起诉离婚吗?
法律分析
依据《婚姻法》34条规定: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离婚诉讼。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离婚诉讼。但是女方可以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请求时,也不受此限。根据司法实践,“确有必要受理”主要是指在法定期间,双方确实存在不能共同生活的重大而急迫的理由,如一方可能危及他方生命或者女方怀孕是由于与他人通奸所致等。在这种情况下,为防止矛盾激化出现意外,法院可以受理男方的诉讼请求。
因此,本案中,张某不能提出离婚讼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