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可否与原配偶自行恢复夫妻关系?行恢复夫妻关系?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可否与原配偶自行恢复夫妻关系?
【案例】
张某某因事故失踪下落不明多年,家人多次寻找,均无音讯。后来妻子王某某去法院申请宣告死亡,法院受理后宣告张某某死亡。3年后,张某某突然从外地回来,这时,王某某与刘某已经结婚,但又离婚了。在这种情况下,张某某是否可以自行恢复与王某某的关系?
【法律分析】
宣告死亡,是指公民下落不明达一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制度。宣告死亡法律上的一种推定死亡,而不是生理死亡,目的在于保护被宣告死亡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宣告死亡后的法律后果是被宣告死亡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被依法解除,其配偶可以与他人结婚,其子女可以被他人收养,其遗产可以被继承人继承。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消对他的死亡宣告。
结合本案,张某某被宣告死亡后,他与王某某的婚姻关系已消灭,后王某某与刘某结婚又再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消,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消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因此,张某某与王某某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如果双方都同意复婚,则需要重新办理婚姻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