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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离婚协议后可以反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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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9
次 更新时间:2020-03-31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
二
)
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且已办完了离婚手续,当事人任何一方
不能返悔。
第
9
条
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
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所提交的“协议”,是已经生效的协议,而不是指在协商离婚事宜过程中签订的“离婚协议”。在没有离婚之前,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的“离婚协议”是附条件协议,没有离婚,协议就没有生效,不能作为人民法院作为
离婚财产分割的充分、全面的依据,而只能被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充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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