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主妇离婚财产怎么分?
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全职主妇离婚可否要求家务补偿?
家务经济补偿的前提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双方约定婚内所得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因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影响其个人财产的增加。根据《婚姻法》第40条规定,如果夫妻婚内所得没有约定归各自所有,则依法按共同财产对待。如果一方对财产的增加有特殊贡献的,只能在财产分割时给予照顾,但这不是家务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