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122-148
财产分割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优秀领域

夫妻双方就共同财产作出了口头协议,离婚时是否有效

点击次数:651 次  更新时间:2020-04-06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在约定有效的情况下,对于口头约定,双方在离婚时对口头约定无争议的也同样适用。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4008122148
主办单位电话(联系我们):13597954201
咨询微信公众号:湖北南君律师事务所
邮箱:hbnjls@sina.com
公司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文秀街10号中石A栋大楼2号门第5层504室
微信公众账号
Copyright © 2016-2024 武汉安睦家婚姻律师网 All right reserved
备案号:鄂ICP备19029822号-4 技术支持:珞珈学子
×

挂号处 - 我要预约

在线客服
咨询电话
400-8122-148
主办方电话
13597954201

微信公众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