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小孩上户口流程及注意事项
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一、未婚生子入户政策
未婚生育要先缴纳社会抚养费再申请户口。需要的证明材料:
1、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2、补办结婚证,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二、非婚生子上户口流程
非婚生育婴儿申报户口,根据以下具体情况办理:
(一)《出生医学证明》上父母登记齐全的凭:
①《出生医学证明》;
②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
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随父或随母登记落户。
(二)对《出生医学证明》上只有父母一方登记的凭:
①《出生医学证明》;
②父母一方《居民户口簿》;
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办理。
(三)《出生医学证明》上没有明确母亲或父亲,要求随未明确的父亲或母亲申报出生登记的:
①凭有权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书》;
②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
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办理。
注意事项
1、《出生医学证明》中无父亲身份信息的,应优先随母亲登记户口;《出生医学证明》中登载可核查父亲身份信息的,公安机关凭《出生医学证明》受理其落户申请,但有事实证明或群众举报父亲与子女无血缘关系的除外。
2、申请随父亲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其《出生医学证明》上无父亲身份信息的,需一并提供亲子关系凭证(法院判决书、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3、《出生医学证明》上无母亲身份信息的,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单位就未记载母亲身份信息情况予以书面说明,申请人申请落户时应如实予以书面说明。
4、无血缘的父子(女)关系需要变更户口登记的,须通过民事诉讼或司法公证方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