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二)
实务中除了夫妻自己出资买房的情况,还存在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况,那么这种情况下房产的归属如何呢,还是要综合考量是否出资情况以及登记状况。
一、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的
(一)一方父母全款出资的
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认定为登记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款的
1、如果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但由夫妻共同还贷的,一般会判给登记方所有,并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予以补偿。
2、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明确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3、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约定了份额的按照约定处理。
(三)双方父母均出资的
不论是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的,均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的出资一般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
二、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
(一)一方父母全资购房的
1、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一般认定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
2、登记在对方子女或者双方子女名下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二)一方父母部分出资,夫妻共同还贷的
不论是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子女名下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三)双方父母均出资
1、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另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2、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